上一主题:甘肃镇原:“三无”茶
下一主题:茶叶农药残留标准提高
标准号:关键词: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是一项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民族经济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是国家名优特产品质量与信誉的保证制度。
在国外,原产地命名和地理标志制度已有上百年的历史。 在欧盟,原产地命名制度比较成熟和发达,已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原产地命名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原产地命名和地理标志是指用一个地区、一个特殊地方,或者在极特殊情况下用一个国家的名字来描述一种农产品或食品,并且该产品源自这个地区、特殊地方或者国家,该产品的质量、声誉或者其它特色,主要取决于其具有内在自然属性、地理原产地或人文因素的特殊地理环境,以及其规定地域内的生产、加工和制备。我国从1998年8月17日,由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规定原产地命名/地区标志制度的部门规章,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的初步确立。中国具有悠久的文明史和丰富的地域特征,积淀形成了成百上千种具有典型原产地域特征的产品,其中以食品为最,名茶不少。中国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