膏贴于受伤部位。因这类膏药具有活血散瘀的作用,伤后即贴不能达到消肿、止痛的目的。(3)凡是含有麝香、乳香、红花、没药、桃仁等活血化瘀成分的膏药,孕妇均应禁用。特别是孕妇的脐部、腹部、腰骶部都不宜贴膏药,以免局部刺激引起流产。(4)如果贴膏药后局部皮肤出现丘疹、水疱、自觉瘙痒剧烈,说明对此膏药过敏,应立即停止敷,并进行抗过敏治疗。(5)女性患者在月经来潮期间暂停使用,创伤性骨折前期、严重皮肤病等不宜贴膏药。
健康提示:
每次取下膏药,患者应清洗皮肤(洗澡后穴贴疗效更好),外涂皮炎平软膏保护皮肤。
未用完的膏药一定要密封好置于阴凉干燥处,以防药物挥发,如天气炎热,可置于冰箱中,膏药有效期两年,不宜和茶叶、食品存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