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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瓷器(Porcelain):坯胎内含有玻璃相的窑器,不论釉之有无,釉与胎一次烧成,坯胎吸水量为0~0.5%。
2、陶器(china):坯胎内含有玻璃相的窑器,先烧成素胎,然后挂釉,再用同样温度或较低温度烧成,坯胎吸水量为0—0.5%。
如此看来,他们把瓷器与陶器的主要区别放在一次或两次烧成的制作方法上。这个方法似乎简便易行,但只用来划分现代陶瓷还可,而对于历史悠久、品类繁多的我国乃至朝鲜、日本等古陶瓷来说,却不完全适用。因为所谓先用高温烧成素胎,然后挂釉再次烧成的作法,古代东方几乎是没有的(例如我国宋、金时期的“加彩”,以及明、清时期的“釉上彩”的作法与此说也不尽相同。)
总之,初步可以得出这样的概念,即在国外当前对于窑业制品的分类大体分作二至六大类(苏联二类,欧洲及日本四类,美国六类)。而其中比较常见的主要是四分法: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