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他在江西荐福寺得到一本《煮茶记》,系李季卿在维扬时命人记录陆羽品第各地水质而成。欧阳修在《大明水记》和《浮槎山水记》等文章中,极力反对张又新之说,认为陆羽除《茶经》论水之外,不可能还会有其他评水的著述。从有关史料来看,欧阳修所言,未免有些过于武断。如崇祯《乌程县志》引旧志称,金盖山,“《陆羽泉品》:山故多云气,缭绕如垣,日出云气渐散,唯金盖独迟”,就说明陆羽确曾写过《泉品》。不过,这引文与张又新《煎茶水记》中所说的内容,显然又无共同之处。所以,说张又新《煎茶水记》有关陆羽内容可能不实是可以的,但说陆羽没有写过《泉品》,就不对了。《泉品》有的书中又作《陆羽水品》,这究竟是一书之讹,还是不同的二本书?也有待进一步考证。
(13)《陆羽集》。《吴兴志》卷十八载:“吴兴志(或记),陆羽作,见《陆羽集》(《湖北通志》作《唐·陆羽集》)。”《吴兴志》是现存吴兴较早的一本地志,篇幅虽不大,但所记内容均多唐代以前的资料。这条记载,不但可以再次证明陆羽确曾写过《吴兴记》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