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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地理标志产品——太平猴魁茶》国家标准GB/T 19698—2008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2005第78号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GB17924-1999《原产地域产品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代替GB19698—2005《原产地域产品 太平猴魁茶》。
本标准与GB19698—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属性由强制性国家标准改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修改相关名称;
——删除卫生指标要求,增加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要求;
——将“净含量允差”修改为“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取消了对保质期的限定。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