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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古代书画的鉴定是一门专门的学问。一般来说,书画鉴定的主要依据是时代风格和书画家的个人风格。辅助依据是书画上的印章、题跋、收藏印,以及各时代的纸绢、著录、装璜等。现分述如下:
书画时代风格的形成,是和当时的政治经济、生活习惯、特质条件等密切关联的,也就是说不能脱离它的时代背景。比如写字方式,自古至舍就有过许多变化。汉六朝以前人写字,席地而坐,一手拿简册,一手悬肘挥写。后来用高桌子,手和臂的姿势以及执笔的方法也随之而改变。再后由于科幸制度的实行,不同时期的考试规定,对书违出出了不同的要求。明代规定虽写小楷,但书体还未限制。由于写小楷笔锋活动的范围有限,手指握管离开笔毫的距离变近了,手臂也随着贴着桌案。清代试卷到康熙以后更为严格,要求行行齐整,字字匀称,划平竖直,又光又圆,于是连手腕都挨着桌面了,开成了所谓阁体的书风。这固然属于科学仕禄范围的现象,但即是在野的文人、方外的僧道,由于种种关系的影响,也常无形中反映出那一时期的风气。若问某时代的书风究竟怎样, 这便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