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祯农书》中的曾氏农书(一)
发布时间 2014-03-28 浏览 48400 次
过豚蹄盂酒;春秋社祭,有司仅能举之,牲酒等物,取之临时;其为礼、盖蔑如也。水旱相仍,虫螟为败,饥馑荐臻,民卒流亡,未必不由祈报之礼废,匮神乏祀,以致然也。

  今取其尤关于农事者言之。社稷之神,自天子至郡县,下及庶人,莫不得祭。在国曰大社、国社、王社、侯社,在官曰官社、官稷,在民曰民社。自汉以来,历代之祭,虽粗有不同,而春秋二仲之祈报,皆不废也。又育蚕者亦有祈禳报谢之礼。皇后祭先蚕,至庶人之妇,亦皆有祭。此后妃与庶人之祭,虽贵贱之仪不同,而祈报之心则一。古有有养马一节,春祭马祖,夏祭先牧,秋祭马社,冬祭马步,此马之祈谢,岁时惟谨。至于牛,最农事之所资,反阙祭礼。至于蜡祭,迎猫迎虎,岂牛之功不如猫虎哉?盖古者未有耕牛,故祭有阙典。至春秋之间,始教牛耕,后世田野开辟,谷实滋盛,皆出其力。虽知有爱重之心,而曾无爱重之实。近年耕牛疫疠,损伤甚多,亦盍禳祷祓除,祛祸祈福,以报其功力,岂为过哉?故于此篇祭马之后,以祭牛之说继之,庶不忘乎谷之所自,农之所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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