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即将颁布实施
发布时间 2014-04-28 浏览 50070 次

  昨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茉莉花茶保护规定》,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按照《规定》,福州茉莉花种植基地今后将实行分级保护。

  作为茉莉花茶重要原料之一,茉莉花品质直接关系到茶的质量。虽然近年福州市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但茉莉花种植面积仍呈缩减趋势。《规定》要求,市政府在适宜种植茉莉花的区域内划定种植基地,并发布公告。茉莉花种植基地实行分级保护,分为一级种植基地和二级种植基地。

  茉莉花种植基地经依法划定后,福州市政府应给予保护,并严格征收条件。《规定》指出,茉莉花一级种植基地,除涉及公共利益的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茉莉花二级种植基地,除涉及公共利益的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得征收。同时,为保证茉莉花种植基地的面积,法规借鉴杭州征收龙井茶基地标准,规定征收茉莉花种植基地的,应先按照基地相应等级补足种植面积方可征收。

  《规定》还要求福州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教学科研机构和茶叶技术推广机构应加强茉莉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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