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车服志》中记载了"以紫为三品之服,金玉带挎十三;绯为四品之服,金带挎十一;浅绯为五品之服,金带挎十一"。可见,从原始社会末期至清代,某些玉器一直是作为政治等级制度的重要标志器物。
(2)道德赋予玉文化从产生之时,就用玉赋予了道德观,所谓"君子比德于玉,君子佩玉"等都是对玉进行人格化。玉的道德内涵在西周初年就已产生,从那时起,发展了一整套用玉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