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多是一种小型长方桌,其前身应是唐宋以来流行的四足炕桌与炕案。这种酒桌一般做得都比较雅致,桌面与腿足常采用案形结体(尤其是夹头榫形式更多见),桌面下有的设计成双层隔板或屉桌形式,用以放置酒具。明式酒桌较流行,前后面一般不加横枨,即使有也多采用高拱罗锅枨,以不妨碍腿足伸缩为准。两侧以施双横枨最常见,既利于增强桌子的稳固性,又使桌子下部不至过于空虚。酒桌在清代康熙以后开始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