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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圆桌常常由两张半圆桌拼成,也有整面的折叠圆桌和独腿圆桌等。半圆桌也可以单独靠墙放置,称“月牙桌”或“半桌”,桌下施在三足或四足。折叠圆桌在继承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又不断改进折叠技巧。除交足式的折叠圆桌外,还有一种“活腿折叠圆桌”。这种桌的四足组成三个支撑点,其中两足先以折叠方式固定于面板之下;另两足上部做出榫头(高度较前两足要矮一些),足间连以横枨,其中一足(下端常不着地)并入先前两足中的一只,也以铰链做成可自由开合形式。当后两足打开时(与前两足呈直角),外侧一足的榫头正好嵌入桌子事先做好的卯孔内;四足合拢后面板便可顺足折下。这种折叠圆桌在近现代的民用家具中更为常见,使用起来十分方便平稳。独腿圆桌多是由一束腰形腿居中支撑,腿下部有的作喇叭形圈足,有的作分支的三岔足或四岔足等。这类独腿圆桌在清代十分流行,像故宫所藏的清式“紫檀漆面圆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