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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河省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成立热河官银钱号。清末民初时,曾仿照天津、奉天官银号办法,发行过少量银两票、银元票和铜元票。民国六年,热河官银钱号改组为热河兴业银行,嗣后发行额迅速增加。但钞券系属石印,容易伪造,故于民国十二年由财政部印刷局印刷新钞一套,发行市面,并限期将旧钞收回。
中华民国九年(1920年)兴业银行伍元
中华民国十九年(1930年)热河省兴业银行兑汇券拾元
中华民国十九年(1930年)热河省兴业银行兑汇券伍元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北平市银行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