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三礼玉论”(六)
发布时间 2020-05-12 浏览 51058 次
安葬时,将此六器放置在棺樟内部的不同部位,随同死者一同人葬。古人以为这样就达到吉祥的目的了。

④佩用玉器

佩用玉器是指专用于人身装饰的玉器。中国古代佩玉的品种相当繁多,有璧、环、璜、衍、冲、弃、填、嘲、髓,再往后更有畅、扳指、带钧、碟形佩、刚卯、翁仲、司南佩,清代还出现了翎管等等。若按照人体各不同部位的用途划分,则有发饰、耳饰、项饰、臂饰、腕饰、手饰、腰佩饰等。凡此类人身之装饰,现代均统称为首饰。“三礼”中有不少关于佩用玉器方面的论述。这些论述的主要内容是指国家典章制度中所规定的礼仪佩饰,是权力的象征和等级的标志,也属于政治用玉的范畴。“三礼”典章关于佩玉的规定和论述对后世的影响相当大。从奴隶社会到整个封建社会,直至最后一个玉朝——清代,几乎没有一个朝代不是以玉饰来作为官场礼仪的标志。所以,全面深人地了解“三礼”佩用玉器,对研究玉文化和服饰文化有很大的意义。由于“三礼”所叙述的首饰是周玉朝宫廷上层用器,故而在涉及的品种范围上有一定的局限性。其主要规定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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