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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是:受珠玉者以掬,受弓箭者以袂,饮玉爵者弗挥。受是接受之意,掬乃鞠躬之态,快是抱服,挥乃挥动也,这是对接受货赐和馈赠者的一种动作规定。在接受大礼的时候,见受珠玉的人要身体前倾,作鞠躬之状,两手平举至头部以上而共承之。接受弓箭者要用双手托起施取来承接。用玉说饮酒的人要注意不能随意摆动手臂和身躯,防止产生酒杯晃荡和投酒等不告礼仪的后果。
其三是:“凡执主器,执轻如不克。执主器;挪币、圭、璧,则尚左手。行不举足,车轮曳踵。”主器即尊者之器,这出面当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最尊贵的人所使用的玉器,另一种是指话器中最尊贵的玉器这是对执持玉器的姿势及有关前进动作所做的规定。就是说,凡是在执持至伸至贵的玉器时,要以相当做重的心情和非常慎重的态度,即使要棒的压器很轻小,但执持在手时要表现得很庄重,让人觉得玉器很沉亟仿佛有不胜之容。凡是执持主器或排持币、圭、话器之时,如只需单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