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三礼玉论”(八)
发布时间 2020-05-15 浏览 51168 次
按规定必须用左手,而不能用方于。根据国的传统观念,以左为上首,代表阳,执玉必须:最上首方为正确。当需要行走时不可大步跨越不能跑步前进,必须是不紧不慢、小步前进。当足跨出,后足立即跟,两足紧紧相连,有如车之运转,连续而不间断。这一条规定虽然并不难到,但细想起来,其减慢诚恐之状如在眼前,古人对玉的态度可谓是敬之而又慎之矣。

其四曰:“君无故玉不去身,人上无故不撤县士无故不撤军瑟。”这句话的意思是天子诸侯加特殊变故,玉不能离身。大大级的官员如无特殊故,个能去掉身上的侃饰。士如无特殊变故不能去攀瑟。也就是说,是永远不能离身的。

第三个方面是用玉尚慎。一枚瑞玉并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用的,怎么用?什么时候用?抓有规定如果用的不适当,说不定也有杀身之祸。这当中有很严格的规定。根据《礼记》的论述我们发现两个重要的区分,一个是公礼和私礼的区分,免一个是喜事和丧事的区分。

关于公礼和私礼的区分,《礼记"都特牲》一段话;朝几大夫之私见非礼也。大夫执圭而使以申对也。不敢私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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