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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晋兵器中的“工师”多数作合文。工师前所加之“某库”,如韩器中所见之国都与地方之“左库”、“右库”,国都之“至(襄)库”、“武库”,赵器中所见国都之“邦左库”、“邦右库”与地方“左库”、“右库”、“上库”、“下库”,魏国的“上库”(可能仅设于国都)、“右库”、“左库”,这些库均是当时各国制造与存储兵器的处所。纪年用“王立事”,冶尹或治名后有“执齐(剂)”(即执掌青铜之合金成分)字样者多属赵器。冶尹或冶名后有“鼓(造)”字者为韩器。这类字形与文辞的特点亦可作为识别三晋兵器的参考。
秦国在战国中晚期的兵器刻铭亦记有上下几级铸造负责者职名、人名,也是先纪年,然后记职名、人名。秦兵器铸作分中央与地方两类,中央铸作兵器铭文所记负责者依次为相邦、工师(或有工大人)、工,相邦、诏事、亟、工,或相邦、寺工、丞、工。最高负责者由丞相担任,作丞相、师、工、丞相、丞、库、工。地方铸造兵器之铭文所记负责者则为守(郡守)、工师、丞、工(工的身分亦有为工鬼薪、工隶臣、城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