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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2 禁止在加工和贮藏过程中采用离子辐射处理。
1.1.1.5 包装、贮藏、运输
除了遵循本准则13、14的要求外,还需注意:
1.1.1.5.1 包装
1) 包装(含大小包装)材料应是食品级包装材料,主要有:纸板、聚乙烯(PE)、铝箔复合膜、马口铁茶听、白板纸、内衬纸及捆扎材料等。
2) 包装材料应具有防潮、阻氧等保鲜性能,无异味,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受杀菌剂、防腐剂、熏蒸剂、杀虫剂等物品的污染,并不得含有荧光染料等污染物。
1.1.1.5.2 贮藏
1) 严禁有机茶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接触。
2) 用生石灰及其他防潮材料除湿时,要避免茶叶与生石灰等除湿材料直接接触,并定期更换。宜采用低温、充氮或真空贮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