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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茶叶
1.1.1有机茶生产
1.1.1.1 产地环境
有机茶产地环境应符合本准则5.1、5.2、5.3的要求并与常规农业生产区域之间有明显的缓冲区。
1.1.1.2 生产技术
1.1.1.2.1种子和苗木
种子和苗木应来自有机农业生产系统,但在有机生产的初始阶段,因无法得到认证的有机种子和苗木时,可使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的常规种子与苗木。
1.1.1.2.2 土壤管理和施肥
1) 采用地面覆盖等措施提高茶园的保土蓄水能力。将修剪枝叶和未结籽的杂草作为覆盖物,外来覆盖材料如作物秸秆等应未受有害或有毒物质的污染。
2) 采取合理耕作、多施有机肥等方法改良土壤结构。
3) 提倡放养蚯蚓和使用有益微生物等生物措施改善土壤的理化和生物性状。
4) 行距较宽、幼龄或台刈改造的茶园,优先间作豆科绿肥,以培肥土壤和防止水土流失,但间作的绿肥或作物必须按有机农业生产方式栽培。
5) 允许使用硫磺粉、白云石粉调节土壤pH值。
6) 允许施用来自有机或非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引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