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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复烘:俗称“二道火”,火温60-70℃。每烘摊叶量2.5-3千克,每隔10分钟左右翻拌一次。待茶条固定,嫩茎可折断,手抓茶叶感到戳手,手捏茶叶即成碎末,便可下烘。复烘时间约需30分钟左右,茶叶色泽翠绿、光润,香气清高,含水量6%-7%。
f.挑剔:俗称择茶。拣出回青、叶片、老枝梗、茶末及其他异物。
g.再复烘:俗称“拉烘”、“打足火”。使茶叶进一步干燥,达到标准含水量(6%),同时可进一步充分发挥茶叶色、香、味。再复烘温度60℃左右,每烘摊茶3-3.5千克,每隔10分钟左右,手摸茶叶有热感即翻烘一次,经25-30分钟,茶叶色泽翠绿光润,香高浓烈,手捏成碎末即下烘。分级、分批摊放于大簸箕,趁余热及时装进洁净专用大茶桶密封,存放于室内干燥、低温、卫生的地方。
6、试验方法
6.1 取样按照GB8302执行。
6.2 感观检验方法按照GB/T14487和SB/T10157规定执行。
6.3 理化指标
6.3.1 水分按照GB8304规定执行。
6.3.2 总灰分按照GB8306规定执行。
6.3.3 粉未按照GB8311规定执行。
6.3.4 水浸出物按照GB8305规定执行。
6.3.5 粗纤维按照GB8310规定执行。
6.4 卫生指标
按照GB/T5009.57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
按照GB/T14456第七章规定执行。
8、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1 产品包装标志按GB7718—1994规定执行。
8.2 产品包装按照GB/T14456第八章规定执行。
8.3 内包装材料按照 GB11680-1989规定执行。
8.4 产品运输包装按 SB/10037—1992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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