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开展有机茶生产、加工技术培训服务,帮助从事有机茶的生产者、加工者和贸易者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1.2.3 对申请国外有机颁证的申请者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协助其向国外有机食品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帮助整理、填报各类申请材料。
1.2.4 开展有机茶国内外信息交流和有关业务活动。
2. 有机茶的基本要求
2.1 茶叶产地未受污染。
2.2 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人工合成的农药、肥料等禁用物质;在茶叶加工过程中不受机具和燃料的污染;茶制品中不得使用任何人工合成的食品防腐剂、添加剂、人工色素等,茶制品生产、提取过程中不使用有机溶剂。
2.3 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
2.4 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和有机茶标准的要求。
3. 有机茶颁证程序
3.1 采样预检。申请者选定茶园基地后,自行采样预检,样品送经过国家计量认证的法定茶叶质量检测机构,对茶样和土样进行分析、检测。检测合格方可申请。
3.2 中心初审。有机茶中心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3.3 正式申请。填写申请表,缴纳申请费和颁证费,签订有机茶颁证审查协议书,填写有关情况调查表,准备相关材料。
3.4 实地检查评估。有机茶中心在确认申请者已交纳颁证所需的各项费用后,派出经有机茶中心认可的检查员,依据有机茶标准,对申请者的茶叶产地、生产、加工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必要时需取样复测。
3.5 编写检查报告。检查员完成检查后,编写茶园检查报告、茶叶加工厂检查报告和茶叶贸易检查报告。
3.6 综合审查评估。有机茶中心根据申请者提供的调查表、相关材料和检查员的检查评估报告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颁证评估表,提出颁估意见提交颁证委员会审议。
3.7 颁证委员会决议。颁证委员会对申请者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有机茶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是否颁给有机茶证书的决定。
3.8 颁发证书。根据颁证委员会决议,对获得认证单位颁发证书。获证单位在领取证书之前,需对检查员报告进行核实盖章,有条件颁证者要按有机茶中心提出的改进意见进行改进作出书面承诺。
4. 颁证所需费用
4.1 颁证费用清单
1.申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