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间。4.2.3 燃油设备的油箱、燃气设备的钢瓶和锅炉等易燃易爆设施与加工车间至少留有3m的安全距离。4.2.4 强烈震动的加工设备采取必要的防震措施。可分离安装的大型风机设在车间外,车间内噪声不得超过80dB。4.2.5 允许使用竹子、藤条、无异味木材等天然材料和不锈钢、食品级塑料制面的器具和工具,所有器具和工具应清洗干净后使用。4.2.6 新购设备要清除材料表面的防锈油。每个茶季的开始,对加工设备进行清洁、除锈和保养。4.2.7 定期润滑零、部件每次加油应适量,不得外溢。4.3 加工人员4.3.1 加工人员上岗前应经过生产培训,掌握加工技术和操作技能。4.3.2 加工人员上岗前和每年度均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4.3.3 加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进入工作场所应洗手、更衣、换鞋、带帽。离开车间时应换下工作衣、帽和鞋,存放在更衣室内。加工、包装场所不宜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在加工和包装场所用餐和进食食品。4.3.4 包装、精制车间人员需戴口罩上岗。4.4 加工技术4.4.1 鲜叶应来自无公害茶园,不宜与其他来路不明的鲜叶混合。鲜叶和毛茶严格按验收标准收购,不宜收购掺假、含有非茶类物质以及品质劣变的鲜叶和
茶叶进行加工。4.4.2 鲜叶应合理贮青,地面贮青鲜叶堆放厚度不宜超过30cm,设备贮青按设备要求操作,鲜叶不宜与地面直接接触。贮青地面和设备应清洁、干净。4.4.3 根据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加工。按鲜叶品种、等级或原料情况,采用相应的加工工艺,确保产品质量正常。加工过程中
茶叶不直接与地面接触。4.4.4 宜采用现有加工方法包括自然发酵和微生物等方法加工
茶叶及茶制品;宜用芳香植物窨制
茶叶。4.4.5 包装材料符合食品要求,直接接触
茶叶的包装用纸达到GB 11680的要求。4.4.6 加工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污染环境。4.5 农户加工4.5.1 应有专用场地加工
茶叶,加工场地应宽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