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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从人力、财力、物力方面切实予以保障;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公安、监察、司法机关和新闻宣传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此外,还要注重发挥消费者协会等中介组织的维权和自律作用,强化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打假治劣工作格局。
请各市(区)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级有关部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在5月20日之前分别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各市(区)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