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市(区)2005年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省级有关部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在5月20日之前分别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各市(区)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