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2005/首届昆明国际农
下一主题: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
第五十条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以民族团结园、磨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重点,对各民族公民进行民族团结和革命传统教育。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一条 每年12月15日为自治县成立纪念日,12月31日为民族团结纪念日,全县各放假1天。
哈尼族(编者注:此字左边为石,右边乞)扎扎节、彝族火把节,全县放假3天。
各民族的传统节日都应当受到尊重。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自治县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条例。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本条例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