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食品工业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4-03-14 浏览 25371 次
甜玉米、优质蛋白玉米、糯玉米等特种玉米生产基地。以玉米食品为主,开发生产玉米罐头食品、谷物早餐食品、休闲玉米食品等。积极发展变性淀粉、淀粉糖、l—乳酸、玉米色拉油等高附加值产品。开发苦荞麦、高粱、杂豆等杂粮深加工产品。围绕葛根和魔芋产业化,大力开发植物新食品资源,发展葛根黄酮、魔芋多糖等功能性食品及配料。

  依托农业产业化百万亩黄籽油菜工程项目,开发生产高品质精炼菜籽油,发展多品种营养油、调和油、色拉油、专用油(火锅专用油等)。开发花椒油、茶籽油、核桃油等系列新产品。加强综合利用,利用油脂精炼副产物生产卵磷脂、甘油、脂肪酸、各种油料蛋白等高附加值产品。

  2.酿造调味品

  充分发挥“渝派川菜”调味品的风味特色和文化底蕴,重点发展火锅底料、川菜调料、保健汤料、豆豉、豆腐乳、豆瓣酱、麸醋、酱油、醪糟等名优特产品,开发复合调味料、新型调味料、天然调味料、保健调味料。

  3.焙烤及糖制品

  以面向百姓一日三餐的主食领域为重点,开发风味多样、营养方便型主食发展冷冻面团,推广面团生产与烘焙分离的新型生产模式积极开发保健糕点、旅游糕点、礼品糕点;大力开发天然水果糖、浓缩果蔬汁糖果、保健糖果及爽口、护齿、除臭等功能性糖果。

  (四)开发培育保健食品、生物食品、工程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配料四大行业

  1.保健食品

  重点发展功能因子明确、功效显著的第三代保健食品,积极开发学童保健奶,加快发展低盐、低糖、低脂、高纤维、高蛋白、调节免疫、延缓衰老的老年保健食品及特殊人群保健食品。

  2.生物食品

  重点发展酶制剂、酵母,积极开发氨基酸、甘油、l—乳酸、多不饱和脂肪酸、微生物多糖等新产品。

  3.工程食品

  重点发展营养强化大众主食、婴幼儿及学生营养配餐、营养强化和互补组合食品、功能组合食品、仿生食品、军需食品。

  4.食品添加剂及配料

  依托丰富的植物资源,加强天然食品香精香料、食用天然色素、天然防腐保鲜剂、抗氧化剂、功能性食品配料的研究开发。积极开发新型甜味剂、增稠、乳化等食品品质改良剂和营养强化剂。

  三、加快食品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加快发展食品工业必须以《全国食品工业“十五”发展规划》和《2001—2010年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调配合,真抓实干。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我市食品工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一)食品工业的发展涉及一、二、三产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大力加强对食品工业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切实搞好软硬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对外开放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着力解决原料基地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国有企业改革、市场经济秩序等发展中瓶颈制约问题。

  (二)建立和完善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积极推动建立食品行业生产、技术、市场销售及产业政策信息网络,支持和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建立健全技术研发中心,加强新产品开发和储备,把技术引进和字、自主创新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科工贸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进人才开发工程,营造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发挥创造潜力和创新能力的机制,培养一大批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发挥食品工业协会的服务、协调、自律、监督等方面的职能,促进食品行业及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对外开放步伐,实现跨越式发展。通过实施企业的联合、兼并、重组,培育和形成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现代食品企业集团。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研究和利用wto的协议和规则,做好食品工业的应对工作,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大力开展iso系列认证、haccp认证工作,强化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食品从原料到加工一系列的质量标准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加大对名牌企业、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宣传、保护和扶持力度。实施名牌战略,创立名牌和引进名牌相结合,培育一批出口名牌产品和国内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通过引进、嫁接、资产重组等手段,加强与国际国内优势企业的联合,积极向技术含量高、市场覆盖率高、效益高和消耗低、污染低的外向型企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每年筛选确定一批食品项目作为招商引资重点,引进资金、技术、品牌和人才。积极支持有条件的

企业上市,促进其加快发展。

  (四)开展创建食品工业强县活动,制订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工业强县活动的实施办法。扶持培育或引进龙头企业,通过滚动实施的方式,大力推进十大食品工业重点项目,力争使其成为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食品工业升级换代,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示范工程。

  (五)加大对食品工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工作职责。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从发展规划、项目策划、资金扶持、行业管理及为企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等方面,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推进食品工业加快发展。

  市计委要统筹协调推进食品工业发展,牵头制订“十五”吸2010年发展规划,策划并牵头推进重大项目,争取“十五”期间有2—3个重大项目获得国家支持。市级重点食品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资金平衡。

  市经委要做好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各项工作,培育和创建食品工业强县,制订实施办法。做好重点企业、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宣传扶持工作。争取“十五”期间有4—6个重大项目获得国家支持。

  市科委要大力推进食品工业技术创新工作,建立技术市场和网络服务体系,促进产学研结合。从2003年起,5年内每年安排科技三项经费200万元以上支持新产品研发,并通过市科技发展计划、高技术产业化计划重点扶持科技含量高的项目。

  市财政局要安排好在农业、农副产品深加工和产业化项目的各类财政性资金,为国家有关部门在我市安排的各种食品专项配套。市级重点食品项目经筛选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扶持。

  市商委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企业发展指导,配合市经委培育和创建食品工业强县,做好重点企业、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宣传扶持工作。从2003年开始,5年内从商业结构调整资金中每年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扶持食品工业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

  市农办要加强原料基地建设指导协调,促进农业一食品产业链形成。从2003年起,5年内从农业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扶持食品工业发展。

  市农业局要协助市农办做好原料基地建设,制订绿色食品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扶持。

  市轻工行管办要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制订行业发展规划,为企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市外经贸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要做好食品工业发展相关服务工作。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从本地区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制订食品工业发展规划,策划推进食品工业项目,并采取各种措施大力促进食品工业发展。

  经国家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食品工业龙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涉及有关财税、贷款以及土地等方面政策扶持时,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行优惠政策。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