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补助标准:对新建基地连片规模在5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00元。
(二)茶叶
1.基地建设标准。基地由企业或业主投资开发、改造,新建基地连片规模在500亩以上,改造茶园连片规模在200亩以上;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茶叶无公害高效栽培技术标准建园;采用无性系茶苗,选择适合武汉地区和环境条件的优良品种,如:福鼎大白茶、福鼎大白毫、龙井43、鄂茶4、5号等国家级良种;建园或改造后的茶园生产管理及茶叶制作加工达到有机无公害茶的生产标准;基地具有相应的水源保障,以及灌溉、作业道路等配套设施,具备较强的抗旱涝风险能力。
2.补助标准:对新建基地集中连片规模在5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600元;对低效茶园改造后达到无公害高效茶园标准、规模在2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00元。对拥有无性系茶园的龙头基地,新建的达到国家有机茶加工标准的茶叶加工厂,对购置的核心机械设备可享受农机补贴政策。
(三)干鲜果
1.基地建设标准。基地由企业或业主投资开发、改造,新建基地连片规模在500亩以上,改造低效果园连片规模在200亩以上;按照《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建园;造林树种品种选择要适地适树,选择适合武汉地区自然气候条件的优良品种,并符合当地林果产业发展规划;基地具有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具备较强的抗旱涝风险能力。
2.补助标准:对新建基地连片规模5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00元;对低效果园改造达到绿色水果生产标准且连片规模在20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00元。
同时,市里对规模达到500亩以上的林果产业基地在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扶持。对从事种植、加工的经营大户、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或相关项目支持。各地林果产业建设项目实行一年一报,由市林业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审批后组织实施,经市级联合检查验收后,实行奖励兑现。各区人民政府也应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安排落实专项配套资金,全力推动林果产业的发展。
四、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林果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加快林果产业发展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构建和谐武汉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区人民政府要把发展林果产业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区长牵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林果产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并组建专班,尽快组织编制林果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措施,认真抓好林果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
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国家七部门联合颁布的《林业产业政策要点》精神,共同推进林果产业发展。由林业部门负责制定林果产业建设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林果产业工程项目的实施,搞好技术指导,抓好种苗供应和技术服务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负责林果产业基地建设设施配套扶持及政策性补贴资金的安排落实。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全市林果产业实现大的发展,以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