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省重点项目分类分级管理与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03 浏览 24255 次
法,由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加强沟通。各级各部门、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重点建设任务,确保 “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附件:

  1.2006年省重点项目分类分级管理与考核名单

  2.省重点项目(考核类)建设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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