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下一主题: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稳
3.深入宣传发动。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宣传,组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制定宣传计划,开辟宣传专栏,及时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宣传各地成功经验和做法,宣传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4.把“多予”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研究“多予”的办法、拓宽“多予”的渠道,逐步加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按照存量调整、增量倾斜的原则,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把更多的建设资金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渠道不变、资金整合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大事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拓宽投入渠道,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投入的资金筹措机制。
5.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组织发动群众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青妇组织、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的作用,深入农村考察,帮助总结经验,剖析问题,研究对策,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献计献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家联谊会等中介组织和团体的作用,组织发动海内外企业家和广大港澳台侨胞,支持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