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用好国家对农业实施的补贴和减税政策。从2003年开始,国家对优势产区的优质专用小麦种子进行补贴,再逐步推广到对其它优势农产品的优质种子补贴,以及与推广重大技术有关的农业机械设备购置和生产投入品的补贴。免征出口水产品生产的农业特产税。对优势农产品出口,按照增值税的征税率进行全额退税。国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开展农业保险,对水产品、牛羊肉等风险较大的产品,率先在其优势产区进行试点。
四是减免有关收费。清理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等收费规定,简化审批手续和程序,减免优势农产品在流通、储运和交易等中间环节的收费。在优势产区、大型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出口环节,对优势农产品实施免费检疫和质量检验制度,对国家实行强制性免疫的重大疫病防治实行免费免疫。降低出口鲜活农产品的航空运费,实行与国外航空同等收费水平,运费差价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二)扶持壮大优势产区的市场经营主体
发展优势产区产业化经营,按照“大基地、大龙头、大流通、大服务”的思路,用市场机制重组资源,形成贸工农一体化的规模效应。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本着同等优先的原则,加大技改项目支持力度。抓紧组建各类优势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其在产销衔接、技术服务和协调出口价格等方面的作用。近期组建专用小麦、棉花、蔬菜、茶叶、肉牛等全省性行业协会。加强对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扶持,允许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申报国家有关项目。支持行业协会和出口企业积极应对国外歧视性反倾销、反补贴及其它限制性措施,维护保障农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优势农产品的营销服务,大力开拓国际市场。
(三)切实加强对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作为应对入世挑战,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全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一要精心规划。以省级规划为基础,科学规划,保持一致性和可操纵性,制定相应的具体措施,抓好项目的落实。在推进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区建设的过程中,要尊重农民意愿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不搞强迫命令;要尊重自然规律和市场规律,不要一哄而起。
二要理清思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实施的机制,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促进优势产区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加强产业协调,探索建立产供销、内外贸一体化的管理体制。计划、财政、金融、外贸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规划的实施。
三要抓好落实。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规划的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各市要按照“一个产业、一个规划、一套措施、一套班子”的要求,组织调配领导力量,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确保规划实施。各有关市、县(区)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将贯彻落实规划的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
对于未列入本规划的大豆、玉米、山芋、芝麻、奶牛等具有一定区域优势的农产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