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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制定和完善政策法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流通立法调研,加快修订和研究制定我省规范商品流通活动、流通主体、市场行为、市场秩序和市场调控与管理等方面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为流通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十七)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管理。有序发展典当、拍卖、成品油、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特许行业以及租赁、酒类流通、生猪定点屠宰及肉食品、茧丝绸等行业,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发挥行业中介组织作用,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二十八)切实加强对流通业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都要建立流通工作责任制,把流通工作纳入经济评价体系。省政府建立由分管省长主持,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促进流通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对全省流通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会商,及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内贸”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内流通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流通队伍建设,实施人才战略,广泛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参与流通业管理。鼓励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设置专业课程培训高级流通业管理人才,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培训体系。流通主管部门要做好职业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不断提高流通从业人员的素质。
各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具体规定,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共同推进现代流通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