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书后附申请材料目录,按a4纸张尺寸,将书面材料(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3份)并且在书脊上注明申请项目的名称。并附申报软盘1张。
(五)推荐单位
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过1个推荐单位推荐。推荐单位为各市或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厅局。并盖推荐单位和各市或扩权县(市)财政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