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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7-02-08
【实施日期】2007-02-08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07年度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浙科发农[2007]第32号
2007年2月8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现就2007年度浙江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化资金重点支持领域
(一)农业生物技术及其产业
1.可再生生物质产业培育技术;
2.农产品加工生物工程技术;
3.农业生物“二料”(肥料、药品辅料)、“三药”(农药、兽药、鱼药)、“五剂”(饲料和食品添加剂、酶制剂、微生态制剂、生长调节剂)新产品中试及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