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重点
以规范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深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贸市场等领域,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领域:以水稻、玉米、棉花及当地主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
农药监管领域: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要按照农业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第632号公告要求,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高毒剧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监管领域:以复混(合)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厉查处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任意夸大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的监管,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依法查处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的违法行为。
农产品监管领域:以茶叶等农产品为主,严厉查处在茶叶加工过程中添加色素、滑石粉和“铅铬绿”等工业染料生产加工茶叶的违法行为;严格茶叶生产基地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管理;规范茶叶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同时,检查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是否执行绿色食品标准、企业生产记录是否完整、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是否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的要求、绿色食品产品生产企业是否超范围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逾期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整个行动于2007年3月中旬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各地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农业执法“千里行”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市、区)农业局于3月15日前将行动实施方案报所在市农业局。
2.集中行动阶段(3月下旬至6月上旬)。各地围绕行动重点,集中力量,采取自查与互查、日常巡查与重点监管、明查与暗访等方式,深入查处一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期间,省里将组织检查组进行交叉明查暗访,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3.总结提高阶段(6月中旬)。总结行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查漏补缺,整改提高,提出工作建议,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有效途径。各县(市、区)农业局将总结材料于6月10日前报市农业局,各市汇总后于6月15日前报省农业执法总队,并通过农民信箱发送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春季行动工作小组,落实经费,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查处力度。要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16”农业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各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拓宽案件发现渠道。对中小企业、不良记录企业和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加强监管,坚持“五不放过”原则,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对省厅督办案件要查处到位,并及时上报查处情况。
(三)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信息工作,完善信息传送机制,加强跨区域案件的信息沟通与协查配合。进一步发挥“浙江农业执法网”的作用,完善网络直报制度,及时交流各地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省里将建立案件按季报送制度,并将案件查处力度作为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绩效考核评审的依据。
(四)加强宣传和部门协作。及时把有关法律法规、行动情况、典型案例、农资常识、“12316”农业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宣传,切实提高农民维权意识,扩大农业综合执法的社会影响。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加大联合整治力度,提高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