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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7-03-08
【实施日期】2007-03-08
【有效性】有效
【全文】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
浙农专发[2007]第34号
2007年3月8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春耕生产安全,决定在全省开展“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围绕春备耕生产,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主动沟通、强化协作”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实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注重源头治理,把握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查处力度。通过共同努力,使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售假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资产品质量逐步改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进一步深入,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