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主题: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
下一主题: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公
(二)突出重点,严打狠治。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安排,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对建材产品问题多发区域,要集中组织力量,开展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对建材制假售假案件,要高度重视,一抓到底,决不姑息迁就。要坚决查办一批建材制假售假的大案要案,严惩不法分子,在全社会形成震慑。对整治重点产品,要采取连续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有关问题反弹。
(三)打扶结合,标本兼治。各地在加大对不法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要区别不同情况,积极帮扶具备一定条件、有发展潜力的建材生产企业上能力,上水平,促使其做强做大,努力提升我省建材产品的质量水平。要加强对我省名优建材产品的宣传,让合格产品引领市场,成为消费主流。要加强研究,及时总结,探索建立预防问题发生的监管模式,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研究制定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相互配套、互相衔接的监管措施,形成对建材产品的全方位监管。
(四)强化责任,加强考核。各地政府要对当地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成立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检查评比,推动工作深入。对问题频发、整治不力的地方,要加强督导,对因重视不够、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而引发了重大问题的,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