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高校培训班收费管理。高校以学校或院(系、所、中心等)名义,按照自愿原则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服务时,可收取培训费。培训费具体标准由高校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制定,并报省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备案。高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或接受委托承办的培训班,向培训对象收取培训费时,应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培训收费管理办法》(浙价费〔2006〕200号)执行。
四、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的收费管理
合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可实行按成本收取学费的政策。具体收费标准,分别由省级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级教育、财政部门确定。
五、加强学校“收支两条线”管理
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管理和核算,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财务隶属关系及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按预算核拨。代办服务收费原则上也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不具备条件的高校,可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收取,但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和核算,严禁高校财务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自立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学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要按照财政隶属关系使用省财政厅印(监)制的浙江省学校教育收费票据,高校收取服务性收费时应使用相应的税务发票。
附件:2006年秋季实行免收学费农业种养技术专业代码和名称
附件:
2006年秋季实行免收学费农业种养技术专业代码和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一、高职(高专)学校
510401
蚕桑技术
510101
作物生产技术
510401
水产养殖技术
510102
种子生产与经营
510403
海洋捕捞技术
510103
设施农业技术
510404
渔业综合技术
510104
观光农业
二、本科院校
510106
茶叶生产加工技术
090101
农学
510107
中草药栽培技术
090103
植物保护
510113
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
090104
茶学
510114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测
090106
植物科学与技术
510130
药用植物栽培加工
090107
种子科学与工程
510131
食药用菌
090201
草业科学
510201
林业技术
090301
林学
510211
商品花卉
090501
动物科学
510301
畜牧兽医
090502
蚕学
510302
畜牧
090503
蜂学
510303
饲料与动物营养
090601
动物医学
510304
特种动物养殖
090602
动物药学
510307
动物防疫与检疫
090701
水产养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