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明确工作职责。团中央有关部门和各省级团委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并分别直接联系指导若干试点单位,保证试点单位全覆盖。团中央明确,企业、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行业、适应经济活动和商业模式新变化等5类试点由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负责联系,农村试点由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负责联系,学校试点由团中央学校部负责联系,统筹城乡、青年自组织、互联网等3类试点由团中央组织部负责联系,少先队试点由团中央少年部负责联系。试点单位所在县(区)有派驻干部的,派驻干部要将指导和推动试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试点单位所在县(区)没有干部派驻的,相关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需要,为每个试点单位确定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专职团干部担任试点工作指导员。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的督导,绝不能应付、敷衍,做表面文章。
3.沟通工作动态。各试点单位要直接向团中央有关部门和省级团委及时报送试点工作动态,就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等进行及时沟通,并于每阶段试点工作结束1周内报送阶段总结报告,于全部试点工作结束1个月内报送试点工作总报告。团中央将通过中国共青团网站及时发布各地试点工作的好做法,促进各试点单位之间的信息交流。
4.挖掘典型经验。各试点单位要围绕试点工作的重点任务,对试点工作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并及时上报。相关责任单位要注重挖掘和提炼试点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加强对共青团、少先队建设理论的深入研究,提炼普遍规律,以利全团、全队推广。
团中央有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部:张 华 李江波
联系电话:(010)85212704 85212768
传 真:(010)85212172
电子信箱:tzyzzc@126.com
城市青年工作部:李 锐 孙 波
联系电话:(010)85212817 85212081
传 真:(010)8521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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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青年工作部:王学坤 李 昊
联系电话:(010)85212021 85212810
传 真:(010)8521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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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部:李 骥 岳 伟
联系电话:(010)85212256 8521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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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
年部:郑 凯 上官建红
联系电话:(010)85212461 85212654
传 真:(010)85212090
电子信箱:xwc1104@sina.com
附件:
1.企业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2.城市社区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3.机关事业单位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4.农村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5.学校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6.行业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7.适应经济活动和商业模式新变化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8.统筹城乡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9.青年自组织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10.互联网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11.少先队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和试点单位名单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