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大无公害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基地建设力度的基础上,从2002年起,陆续建设全国性的无公害畜产品、水产品和热作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各地也要抓紧规划,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部以后安排的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要优先安排取得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
农业部在支持现有定点批发市场建立农药残留监测站试点的基础上,将逐步扩大支持的规模。各地也要加强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药残留监测站的建设,尽快提高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的农药残留检测能力。
(二)积极推动产销直挂
农业系统要积极参与农产品流通,推动产销一体化的农产品流通机制,实现农产品生产基地与消费市场直接挂钩,发展多种形式的直供、配送、连锁服务,缩短农产品流通时间,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保证鲜活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要积极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民产销合作组织和经纪人队伍。
(三)增加投入,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要在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定、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市场信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攻关、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动植物防疫体系等建设的投入。
要利用市场机制,全面推行优质优价政策,通过基地建设、技术培训和市场专销等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生产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积极性。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按照中央宣传部、农业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强农村经济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1〕9号)精神,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增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氛围。要在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农民绿色证书、农业广播电视教育等培训计划中,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品牌等方面的培训内容。部属新闻单位,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知识的宣传介绍。
五、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许多部门的工作,需要部门配合,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共同努力。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会同计划、财政、经贸、科技、法制、卫生、工商、质检、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部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农业系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农业系统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沟通与配合,分工协作,做好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我们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探索,扎实工作,稳步推进,力争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