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 鱼类:去头、内脏、鳞等,取鱼肉约250克,磨碎制成匀浆。
2.3.5 蛋类:取5-8枚鲜鸡蛋,去壳后,搅匀,备用。临测定时准备即可。
2.3.6 罐装食品及其它类:直接于食品加工机磨碎混匀成匀浆。
2.3.7 液体类样品:摇匀后直接取样。
2.4 样品储存
上述制备好的样品如果不能及时测定,取出部分置于清洗洁净的聚乙烯塑料瓶中,盖紧盖后,于冰箱冷冻保存,临用时取出自然解冻混匀后使用。
2.5 样品称量
取新鲜制备或室温下解冻混匀的样品,重新搅匀后,称取适量样品于消解样品的容器中,消解方法详见标准方法。
建议样品称样量
粮食、肉、鱼、蛋类:1-5克;
蔬菜水果类:5-10克;
液体类:10克;
其它类:1-5克。
2.6 测定方法
铅-gb5009.12-96,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镉-gb5009.12-96,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砷-原子荧光法
汞-原子荧光法
3.农药残留
3.1 有机氯农药检测
3.1.1 有机氯农药检测项目
α-666、β-666、γ-666、p,p'-ddt、o,p'-ddt、p,p'-dde
3.1.2 检测食品种类
3.1.2.1 粮食30份(大米、面粉、豆类各10份)
3.1.2.2 蔬菜30份(根茎菜、果实菜、叶类菜各10份)
3.1.2.3 水果15份(梨果类、柑桔类、瓜果类)
3.1.2.4 肉类15份(牛肉、羊肉、猪肉)
3.1.2.5 鱼类10份(淡水鱼、海产鱼各5份)
3.1.2.6 奶类5份(鲜奶或全脂奶粉)
3.1.2.7 植物油5份
3.1.3 参考检测方法
按gb5009.19-1996执行
3.2 有机磷农药
3.2.1 有机磷农药检测品种
地亚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嘧啶硫磷、杀螟硫磷
请各参加单位根据当地农药使用情况酌情增加甲胺磷、敌敌畏、甲拌磷、乐果、马拉硫磷、敌百虫等有机磷农药品种的检测,结果请一并报告。
3.2.2 检测食品种类
3.2.2.1 粮食25份(米、面各10份,豆类5份)
3.2.2.2 蔬菜40份(叶类菜20份,根茎菜、果实菜各10份)
3.2.2.3 水果30份(梨果类、柑桔类、瓜果类各10份)
3.2.3 参考检测方法
3.2.3.1 提取
水果、蔬菜:称取50g样品,置于锥形瓶中,加水,加入量为与50g样品的含水量之和约为50ml,再加入100ml丙酮,振荡提取1h后加入适量酸洗活性炭。提取液经铺有两层滤纸和约10gcelite545的布氏漏斗抽滤,滤渣用50ml丙酮/水(2/1)冲洗。滤液移入500ml分液漏斗中。
粮食:称取25g样品,置于锥形瓶中,加入50ml水,再加入100ml丙酮,振荡提取1h。提取液经铺有两层滤纸和约10gcelite545的布氏漏斗抽滤,滤渣用50ml丙酮/水(2/1)冲洗。滤液移入500ml分液漏斗中。
3.2.3.2 萃取
向分液漏斗中加入约8g氯化钠,2×50ml二氯甲烷振摇提取。分出的有机物经装有20~30g无水硫酸钠的玻璃漏斗脱水过滤入浓缩瓶中。再以约40ml二氯甲烷洗涤容器和无水硫酸钠,洗涤液也并入浓缩瓶中,用旋转蒸发仪浓缩至约2ml,以二氯甲烷定容至刻度。
3.2.3.3 色谱条件
色谱柱:1.5%qf-1/chromosorbw.aw.dmcs60~80目,3.2mm×2.6m
气体流速:氮气:50ml/min,空气:50ml/min,氢气:100ml/min
检测器:火焰光度检测器
温度:柱温:240℃,气化室和检测器温度:265℃
3.2.3.4 定性定量方法:标准曲线外标法定性定量
3.3 样品制备
3.3.1 粮食
对于各种粮食样品均从堆放部位或包装的上、中、下层多点采集样品。采集的小麦样品为面粉,大米样品为脱壳大米,豆类应为当年收割产品,大米、豆类需经粉碎,所有样品均需过20目筛。样品处理后应储存于密封塑料袋或样品瓶中,放置于阴凉干燥处。
3.3.2 蔬菜
根茎类菜包括萝卜、莴苣、马铃薯、榨菜头;叶类菜包括大白菜、小白菜、圆白菜、油菜、生菜、苋菜;果实类菜包括冬瓜、番茄、黄瓜、丝瓜、茄子、南瓜、西葫芦。应从堆放部位多点采集新鲜样品,先对样品采用四分法进行缩分,样品用干的干净纱布擦去泥土、剔除黄、烂叶等非可食部分后,制成匀浆,若当天不能使用,应密封储存于样品瓶内,保存于冰箱冷冻室中,尽快使用。
3.3.3 水果
梨果类水果包括苹果、梨、桃、李;柑桔类水果包括桔子、橙、柑;瓜果类水果包括西瓜、香瓜、蜜瓜。应从堆放部位多点采集新鲜样品,先对样品采用四分法进行缩分,剔除样品的皮、核等非可食部分后,制成匀浆,若当天不能使用,应密封储存于样品瓶内,保存于冰箱冷冻室中,尽快使用。
3.3.4 肉类
采集新鲜牛羊猪肌肉,先对样品采用四分法进行缩分,用刀剁成泥状,若当天不能使用,应密封储存于样品瓶内,保存于冰箱冷冻室中,尽快使用。对于个体较大的采样对象,取样尽可能考虑从不同部位取得,以保证代表性。
3.3.5 鱼类
采集鲤鱼、草鱼或当地特有淡水鱼种以及带鱼、黄花鱼、平鱼等海产鱼,样品用滤纸吸干体表水分、剔除鳞、内脏、鱼骨等非可食部分后,用刀制成泥状。由于样品易变质,应尽可能当天进行分析。对于个体较大的采样对象,取样尽可能考虑从不同部位取得,以保证代表性。
3.3.6 蛋类
按不同堆放部位采集样品。取5~8枚鲜蛋去壳后搅匀,咸蛋、松花蛋等蛋制品去壳后制成泥状,样品处理后应当日使用。
3.3.7 奶类
采集市售鲜奶样品,或从采集的1000g全脂奶粉中按点选取250g按包装标示要求配成奶液。由于样品易变质,应当日进行分析。
3.3.8 植物油
采集新鲜花生油、菜籽油或色拉油样品,储存于样品瓶中置于阴凉干燥处备用。
4.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
按照who食品污染物监测步骤,保证污染物监测数据的准确性,2002年仍将按计划进行aqa(分析质量控制),拟进行汞、有机氯项目的测定。时间定于3-4月份,希望各监测点做好准备。
5.检测技术要求及数据报告
5.1 制备测定样品前,需将取得的样品均匀化处理。其过程包括样品的切割、切细、粉碎、均匀化操作,由于此过程常会发生器具污染,所以该过程尽可能简单、时间亦尽量短。
5.2 要求实验人员应保证达到所有农药组分的加标回收率在80~110%之间后再开始监测样品的检验。元素样品测定时要求附带测定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测定结果应落在允许值范围内。
5.3 每一个检测样品均需进行平行测定,平行测定结果应满足分析方法的
误差要求,报告检测结果平均值。
5.4 为了便于数据统计,提出各指标的最低检出浓度建议值,对于未检出的样品应填入表1列出的建议最低检出浓度的二分之一值。
表1:各监测指标最低检出浓度的二分之一值(略)
5.5 excel电子表格填表说明
5.5.1 本数据表为msexcel电子表格格式,要求使用excel97/2000填报(excel电子表格软盘已发至各单位)。
5.5.2 对于未检出的样品应填入表1中建议的最低检出浓度的二分之一值。
5.5.3 有机氯农药残留检验结果的单位为μg/kg,有机磷农药残留结果单位为mg/kg,元素的测定结果单位为μg/kg,保留2位有效数字。
5.5.4 对于未测定项目应填入“”表示。
5.5.5 电子版文件以e-mail形式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e-mail:food219@263.net.cn
6.技术指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元素部分 王永芳 ; 农残部分 杨大进
联系电话:010-8778069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1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