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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制定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章程等文本。
3.已制定的平台资源信息化标准规范文本。
4.能够证明平台开放共享活动及成效的相关资料(如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书面承诺、服务原始记录、用户使用报告、用户反馈意见等)。
5.已取得的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子项目验收所需材料及格式可参照项目验收要求。
七、验收结果的确定
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项目(年度)任务书以及相关补充协议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为通过验收。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为不通过验收。
1.未达到规定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的。
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3.对项目和子项目的建设内容、任务目标和经费等进行较大调整且未经批准的。
4.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中出现重大问题或重大纠纷尚未解决的。
5.项目和子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对于未通过验收的平台项目,项目牵头部门和承担单位应针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在半年之内向我部有关司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八、验收时间安排
子项目验收工作应于2009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应于2009年9月20日前完成。
附件:
1.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表
2.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验收申请表
3.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参考格式)
科学技术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