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07 浏览 27988 次

  2.以民间企业组织形式,发挥民间渠道作用,以优惠政策带项目,招商为主。鼓励多渠道、多形式招商,强调品种技术、设备、资金单项引进与企业整体引进相结合。上岛开展灵活多样的农业引进、招商、产业合作。

  3.有计划地开展两岸科技人员和学术交流,引进台湾农业专家、企业管理专家,对专项主导产业和企业进行分析指导,对有关科技、管理人员进行授课、培训,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或示范点进行实地操作指导。组织我省农业专家、企业家赴台专业考察,分期分批派遣农业科技人员赴台进行中、短期专业技术培训。

  (六)加速消化创新辐射推广

  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引进的消化、吸收、推广工作。把农科教协作攻关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实验区和各地闽台农业合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围绕农民增产增收和国内市场发展潜力大的品种、技术、设备,组织联合攻关,强化消化、吸收、创新,实现系列开发和本地优质化,达到引进一个项目,开发一片资源,形成一个产业,富裕一方农民,形成引进、吸收、创新、推广技术新体系,真正发挥引进、示范、辐射功能作用。

  (七)申请动植物种苗审批许可证,增设二类口岸检验检疫机构

  向国家引种检疫管理部门申请动植物种苗引进审批许可权或扩大审批数量许可权,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增设二类口岸(对台小额贸易点、台轮停泊点)检验检疫机构。健全动植物检验网络,方便动植物种苗引进,防止境外危险性疫情传入我省。

  附件一、福建农业对台、对外招商500万美元以上项目表(略)

    二、台湾优良种苗简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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