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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导和支持食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大中型食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省掌握的财政贴息,可适当向食品企业技术改造等项目倾斜,引导和支持食品企业抓紧应用生物工程、冷冻(包括速冻)、真空、膜渗透、气调保鲜、辐照、远红外、微波、膨化、挤压、高压灭菌、超临界抽提、微电子等技术、工艺和设备,按国际化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含量。
(五)加强食品行业质量管理。严格“依示治质”,强化标准化管理。要通过狠抓质量,巩固壮大老名牌,加速培植新名牌,充分运用名牌效应,扩大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要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六)加强食品、副食品市场管理。要为食品、副食品的交易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市场中介组织,探索新的营销方式和市场管理方法,逐步形成全省食品市场网络体系,及时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扩大网上交易。
浙江省人民政府
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