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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农产品质量检测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对已获得“三品”认证标识使用权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要加强检测,由质监部门牵头组织,农委、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配合,确定检测项目,每年每个产品抽样检测不少于一次,对检测结果进行公开发布,对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三品”认证标识使用权的企业和基地提出整改、黄牌警告、直至建议取缔标识使用权资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由市农委牵头组织,质监、工商部门配合,适时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经营行为,确保农资投入品安全。要建立农资经营户档案管理制度,经营产品抽样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要加强硬件建设和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农产品检测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自行开展检测,建立监管制度。
(五)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会议、培训、新闻媒体、开辟专栏等多种渠道,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农业标准意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县市区政府要保证农业标准化推进年活动经费投入,确保活动宣传、项目申报、设施建设等经费的需求。要建立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标准化建设的引导资金,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激励、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采取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实践锻炼等办法,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