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把出入境食品安全关。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出入境食品的检验检疫,严把国关,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流出。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做好对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应对工作。
(四)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为重点,依法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开展集中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饮用水安全风险,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实施监测,及时掌握城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并定期检查。加快农村饮用水工程、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有计划地推进城乡供水管网和设备的改造、更新。加强饮用水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强化桶装、瓶装饮用水监督管理。
(五)清理整顿保健食品市场。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严格执行《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做好新增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认证工作。严格保健食品生产规范,建立保健食品生产情况动态监管制度。组织开展全省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全面清理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添加剂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食盐管理。以保障食盐安全和持续消除碘缺乏病为目标,以防止工业盐、无碘盐、硝盐、土盐冲击市场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严格食盐定点生产许可,加强监测和检查,碘盐覆盖率及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加强食盐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诚信教育面达90%以上,食盐安全承诺书签约面达90%以上。
三、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管工作机制
(一)加强网络建设,健全监管体系。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坚持统筹城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针对村食品生产、市场及餐饮消费情况,开展一次全省联合执法检查。
(二)建立和完善预警与应急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制定《江苏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完善全省食品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加强食品安全监测网点建设,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推进监测信息的交流与共享。选择部分高风险食品品种进行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了解和掌握食品危险性评估技术。制定预警和处置预案,健全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快制定和完善《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制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修订完善《江苏省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发挥评价杠杆作用,促进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典型示范、问题整改。
(四)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和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省级及地区性信息平台,加快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统一发布。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归集、管理、分析和综合利用,为制定食品安全规划、政策和工作措施,增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针对性提供依据。认真抓好粮食行业和无锡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生产经营质量信息及经营信用档案。
(五)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执法力量,针对重点品种、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实农村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安全全省性联合整治行动。积极探索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的有效方式,建立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制度,形成联合执法工作规范和协调配合机制。选择3-5个市,县、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试点,积累经验。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和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地区和部门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方案,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计划、方案或工作安排,请于2006年6月20目前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年终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全面总结评价食品安全工作的绩效,并将评价结果上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