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二00五年本市农业系列种植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8-31 浏览 25902 次
未发表的论文二篇,须提供打印稿(a4纸)。

  4、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考试成绩单、科技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获奖证书中的获奖对象如为单位,须提交本人所起作用的证明,否则将不作为获奖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档案一份。

  6、个人基本信息表一份,见附件三。

  7、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五(材料目录粘贴在材料袋上,注意:申报专业必须填写)。

  8、二寸彩色脱帽照片一张。

  9、承诺书一份,见附件四转评人员的材料参照上述要求,同时附上原评审申报表一份。

  七、材料收取的时间:

  申报材料的收取时间定为10月8日至10月30日(双休日除外),逾期将不受理。

  八、材料收取的地点:

  1、仙霞西路777弄,联系人:杨振喜:23113035,邮编:200003。

  2、各区、县人事局职称申报材料收理点。

  九、评审费用:

  每位申报对象收取评审费用400元。

  特此通知

  附件:一、申报表填写要求和“主要工作业绩”撰写提纲(略)

     二、个人综合报告(略)

     三、申报人制证所需基本信息(略)

     四、承诺书(略)

     五、申报材料目录(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职改办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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