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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加强质量监管队伍建设。各级特别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重视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网络。乡镇(街道)要设立村(社区)协管员,进一步调整充实专(兼)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监员。实行质监员持证上岗位制度,制定乡镇质监员管理办法,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同时,落实乡镇质监员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监管工作装备。质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质监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乡镇质监员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