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茶业经济史略
发布时间 2009-07-04 浏览 24860 次
商种:一种是官焙制度,即由官府直接专门设 立御用焙茶作坊,如顾渚贡茶院。除朝廷指派京官管理外,当地的州 官也有监督之责,属双重领导性质。一种是选择茶叶品质优异的地方 ,每年定额上贡。

  

  代宗大历年间,朝廷择定水陆交通便捷,茶叶品质上乘且产量集 中,地处江苏宜兴与浙江湖州接壤的顾渚茶区,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 一座官焙茶园。宜兴原产阳羡茶,陆羽推荐为贡品,湖州产紫笋茶, 同列贡品。建宫焙后两地所产的茶统称为紫笋茶。

    贡茶院规模宏大,人员众多,职责分明,管理严密。有制茶房屋 三十余间,还建有仓库。采、制茶多达三万余人。唐代官工业劳动者 来源有三:一是奴隶,即选择官奴隶中有技能者分配到官工业从事劳 动,所占比例很小。二是征调民间有技能者从事无侩徭役劳动。三是 和雇劳动,即政府控制一批专业户,按社会上一般工资水平雇用,名 誉上是两相情愿的工资劳动者,析以称为“和雇匠”。贡茶院召雇的 劳动力即属于这一类。朝廷对和雇匠较重视,为了防上官吏开苛扣他 们的工资,曾三令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m.368tea.com
相关主题
茶网大全 | 茶叶论坛 | 茶叶问答
收藏文化 | 香道文化 | 沉香文化
健康问答 | 健康频道 | 茶叶导航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