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桃源野茶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发布时间 2010-03-04 浏览 22736 次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桃源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桃源野茶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桃源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桃源野茶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桃政函[2004]6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湖南省桃源县桃花源镇、沙坪镇、芦花潭乡、牯牛山乡、乡溪桥乡、茶庵铺乡、太平铺乡、西安铺乡、封坪乡、凌津滩乡等1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海拔150m至600m,土壤为第四纪红壤土、板页岩、花岗岩等风化物发育而成,土质疏松渗透力强,PH值4.5至6.0,有机质含量2.0%以上。

  (二)栽培管理。

  1.育苗方法:采用无性繁殖(短穗扦插)的方法。

  2.栽植密度:2500株至3000株/666.7m2(亩)。

  3.田间管理:适时中耕除草,保持土壤疏松,以有机肥为主。

  4.修剪:控制顶端优势,扩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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