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5年中国三绿工程茶业示范县推荐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5-18 浏览 24887 次
害茶生产技术标准。

6、茶叶生产、加工和销售质量控制制度。

7、病虫害预测预报机制建立。

8、农药使用管理办法及管理机构。

9、茶叶市场推广和产品品牌管理。

10、茶叶质量检测机构和人员。

本项推荐标准:

1、已经获得国家无公害茶生产示范县。如果没有获得,必须有完善的茶叶质量管理办法,包括茶叶病虫害防治、健全的茶叶质量检测机构和专业队伍。

2、无公害茶、有机茶论证面积、绿色食品获得企业数量及产量。

三、所获得与茶叶安全生产相关称号

1、无公害茶生产示范县

2、茶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县

3、其它

四、有无不良记录

包括境内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没有被曝光过农残超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质量问题。

请各推荐单位在推荐有关候选县、市时,按上述条件汇总候选县的申报材料,同时在填妥相关申报表格(详见附件1)后,一并于2005年9月30日前报中国茶叶流通协会。

附件一:2005年中国三绿工程茶业示范县基本情况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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