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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安溪乌龙茶历史悠久,驰名中外,是我国的名牌、优质、特色产品,是出口创汇的拳头产品。由于目前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为进一步提高安溪乌龙茶的质量,规范安溪乌龙茶的市场秩序,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根据GB/T1.1 - 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和GB/T1.3一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进行起草编写。
本标准于2000年7月24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溪县技术监督局、安溪县茶果局、安溪茶厂
本标准起草人:周东文、黄火良、王进东、黄淑惠、陈革亮
福建省地方标准
安 溪 乌 龙 茶
DB 35/405 -200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溪乌龙茶的定义、分类与分级、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安溪乌龙茶。